1、适用于衡水公安局交通管理局(衡水交管局)黄牌货车账户注册业务。
涉及国计民生、抢险救援、执法、市政重点工程使用的黄牌货车(汽油、天然气)必须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达到国IV(含)以上排放标准由其主管部门(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发改委、市工信局、市商务局、市城管委、市园林局、市建筑局)等部门审核后,由申请单位向交管部门申请办理电子通行证,核审通行过,在市三环以内的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通行。启动重污染天启应急响应时,需照市政府通告、通知要求执行。
1、申请单位车辆管理部门提供办理申请(写清申办原因、运输货物类别、车辆使用需求、数量、通行路线等)。
2、车辆信息明细表(车号/类别)使用汽油、天然气的车辆必须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。
3、使用燃料为的柴油车辆需提供市政府大气主管部门的审核文件。
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:0311-85858148
(均符合国四标准)